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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人民政府关于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土坪水库工程导(截)流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12-02     分享到:

新化县人民政府

关于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土坪水库工程导(截)流的通告

新政通〔2025〕8号


梅山灌区土坪水库工程已分别于2025年10月23日和2025年11月12日,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导(截)流阶段移民安置验收和导(截)流阶段验收。根据梅山灌区土坪水库施工进度安排,计划于2025年12月上旬进行工程导(截)流。为确保水库淹没区及淹没影响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导(截)流影响范围

梅山灌区土坪水库工程导(截)流主要影响新化县天门乡及奉家镇渠江流域以下范围:①渠江干流,淹没影响土坪枢纽坝址至奉家镇横江村张家湾,长度5162米,农村居民点按392米高程确定淹没处理范围;②镇溪江支流,淹没影响天门乡大山村大山坡至天门乡大山村梅家山,长度3258米,农村居民点按392米高程确定淹没处理范围。

二、导(截)流时间及水位变化

2025年12月梅山灌区土坪水库工程导(截)流后,水库上游水位将逐渐上升到391m,下游水位逐渐上升到377.61m。

三、注意事项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导(截)流淹没影响区内从事耕种、捕鱼、采石、采砂、游泳、水上交通、放牧等一切生产经营或从事其他对安全有影响的任何活动。

(二)工程导(截)流后,库区水位上涨区域迎水面地段易发生地质灾害,易引发两岸土体和松散堆积物塌滑或滑坡,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远离悬崖、陡壁、边坡、堆积体、滑坡体等危险地段。

(三)工程导(截)流后,库区周边居民要监护好家中未成年人、智障人员、聋哑人员等特殊人群,管理好家养牲畜,谨防危险事故发生。

(四)导(截)流后,湖南省娄底市梅山灌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制定相应安全管理措施及应急预案,加大安全宣传,在重点地段、关键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组织巡查人员加强河道及水库下游安全检查及巡查,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教育、引导群众自觉远离危险区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涉及的水库淹没影响区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要全力配合。

(五)导(截)流后水位变化影响区域有关单位和群众要积极配合工程导(截)流工作。违反本通告相关规定,擅自进入水库淹没影响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对破坏和阻扰水库建设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特此通告。



新化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日